11月5日,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務會議,審議并原則通過制修訂的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、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(2020年版)》、《生態環境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審批程序規定》、《核動力廠營運單位核安全報告規定》和《生態環境標準管理辦法》。
會議指出,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是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的技術基礎和關鍵依據。開展修訂工作是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突出精準治污、科學治污、依法治污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行動,也是落實新修訂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配套規章,對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、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。要指導地方通過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的施行,進一步提高危險廢物屬性判定和環境管理的精準性,推進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,切實提高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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